9月20日,猴痘被纳入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
9月15日,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自2023年9月20日起将猴痘纳入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采取乙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8月9日,中国疾病控制预防中心发布《2023年7月猴痘疫情监测情况》
6月29日,辽宁省沈阳市报告1例疑似猴痘病毒感染病例,该病例经辽宁省、沈阳市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及中国疾控中心复核,实验室检测结果为猴痘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经临床专家组会诊,7月3日,诊断为猴痘病毒感染确诊病例。目前患者正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情况稳定。
猴痘 0浏览 | 2023/7/4 17:3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