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8月8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紧急下达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7.32亿元,支持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浙江、福建9省(区、市)及北大荒农垦集团等,抓紧开展农业防汛救灾及灾后农业生产恢复等相关工作,对购买灾后农业生产恢复所需种子(苗)、化肥、农药等物资和作业服务,以及农业生产设施灾损修复等给予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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