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了,这一天终究还是来了。”11月9日,湖北科技学院毕业生孟某告诉澎湃新闻,他状告母校老师剽窃其科研成果申报专利一案迎来了终审判决。孟某提供的判决书显示,2023年11月1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定:湖北科技学院与叶华山构成共同侵权,湖北科技学院需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孟某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15万元,叶华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经过两年的艰难维权,被侵权的学生终于迎来了胜诉。但此事还应该引起更多的反思。
首先,学生的学术成果被老师剽窃,虽然是非曲直不难鉴定,但学生要向老师、学校维权,却并不容易。此案中,被侵权学生的维权长达两年时间,不仅为此付出了大量的精力,也承受了精神上的巨大压力。而哪怕在胜诉后,他目前都“尚未收到学校方面的任何表态,也没有接到过正式道歉,没人联系他支付赔偿金”。如果说老师剽窃学生是错在其一,那么事后涉事教师和学校的反应,显然是错上加错。这同样是对被侵权者的一种无形伤害。
其次,如何预防这类老师剽窃学生的恶劣行为,目前来看,依然不容乐观。根据公开信息,这样的事情并不少见。比如,2020年河南郑州就发生过一起老师因为严重剽窃抄袭自己指导的学生毕业论文被举报的事件。多起公开报道显示,有学生的毕业设计作品被指导老师悄悄拿来申请专利,还有学生委托学校帮自己的发明申请专利,结果专利被校方“拿走”,转让也并未告知。而这,还仅仅是被媒体曝光的。
要知道,由于学生和老师、学校之间存在地位、信息、科研资源等方面的不对等,未能被公开的同类事件相信更多。因为限于某种现实,对很多学生来说,即便发现自己遭遇不公,出于担心被打击报复,也只能选择默默忍受。而一些教师之所以敢于把基本的学术规范和为人师表的起码操守丢在一边,不惜干出剽窃学生学术成果的勾当,或也正是利用了这种现实。在这个意义上说,要有效杜绝这种情况,考验的还是学校对于基本是非和学术规范的真实态度。如果发生这样的事,学校首先是“护犊子”,站到剽窃者的一边,而不是给学生撑腰,站在公义的一边,这只会传递错误信号,让一些教师有恃无恐。
其实,不止是学术剽窃事件,在这些年曝出的诸多学生与教师之间的权益冲突事件中,我们看到不少的高校都表现出了一种非常暧昧的态度。这进一步加剧了本来处于弱势地位的学生的窘况,也实际助长了高校的不正之风。可以说,相比个别教师的错误行为,高校不能站稳公正立场,不能真正给予学生积极维权的勇气和信心,才是更令人遗憾的事。
回到此事中,如今,被侵权的学生终于迎来了艰难的胜诉,学校除了积极承担赔偿责任,全社会也更希望看到涉事教师和学校,向被伤害的自己的学生说一声真诚的道歉——哪怕它已经迟到。因为履行赔偿关乎责任,而道歉关乎态度。(朱昌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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